温实初这边在京城住了一个半个月,见了父亲,被打发到温家其他的医馆里打零工。去了甄家,看了十岁的甄嬛,逛了琉璃厂。
他想给曹琴默带点东西。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试图摁下去。
没必要,普通朋友不需要带礼物。
她又不是你什么人。
你才十二,她十一,带什么礼物?
但他在琉璃厂逛了三圈,最后还是进了一家铺子。
桂花味的胭脂。杭州也产桂花,但她家那棵桂花树不开花,她说过“我家桂花树是不是假的呀”。这个她应该会喜欢。
红绳编的手链,中间串了颗小银珠子。不贵,不张扬,但挺好看。
一本字帖。她的字确实该练练。
付钱的时候,他想:这不算什么吧?普通朋友也可以送礼物。上次答应了要带的,兑现承诺而已。
对,兑现承诺。
他把东西揣进怀里,走出铺子,脚步轻快。
回到杭州那天是下午。
他先回医馆放了行李,跟周老头报了平安,然后拎着包袱就往外走。
“去哪儿?”周老头问。
“曹家。”温实初说,“我给曹姑娘带了点东西。”
周老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有一种“我看透你了”的意思。
“曹夫人的病好多了,不用天天去了。”
“我知道,我就去送个东西。”
周老头没再拦他,但温实初走出门的时候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哼笑。
他假装没听见。
曹家院子里的枇杷树结果子了,青绿色的果子挂了一树,还没熟。
曹琴默不在前院。管家娘子说姑娘在后院呢,他自己去吧。
显然已经把他当熟客了。
温实初穿过穿堂,走到后院门口,脚步忽然顿住了。
曹琴默蹲在廊下,背对着他,正在跟一只猫说话。
“你是不是又瘦了?你主人不给你吃饭吗?”
猫“喵”了一声。
“我给你拿点吃的?你等着啊。”
她站起来,转过身,看见温实初站在院门口,愣了一下。
然后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温哥哥!你回来啦!”
她跑过来,跑到一半又停住了,歪着头打量他。
“你是不是长高了?”
“好像是长了点。”温实初说。
“我也长高了!”她踮起脚尖比划了一下,“高了这么多!”
“嗯,看出来了。”
她咧嘴笑了,露出那两颗小虎牙。
温实初看着她,忽然觉得心里有个地方被轻轻撞了一下。
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了。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他意识到一件事。
他想她。
在京城的时候,他以为那只是偶尔的想念,像想起一道好吃的菜、一首好听的歌。但此刻他站在这里,看见她的笑脸,他才发现。
不是偶尔。
他一直在想她。
想她说话时往上扬的尾音,想她鼓腮帮子的样子,想她低头写字时咬嘴唇的习惯,想她说“那你早点回来”时假装不经意的语气。
他把这些画面在心里翻了无数遍,现在终于对上原版了。
“你愣着干嘛呀?”曹琴默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傻了?”
“没有。”温实初回过神,“给你带了东西。”
“真的?!”她的眼睛更亮了,“什么什么?”
他从包袱里拿出字帖递给她。
曹琴默接过来一看,脸上的表情从期待变成了……一言难尽。
“……字帖?”
“你的字该练练。”
“你回来给我带的东西,是字帖?”她不敢置信地提高了一点声音。
温实初面不改色地从包袱里掏出第二件:红绳手链。
曹琴默的眼睛又亮了。
“这个好看!”她拿过去翻来覆去地看,“银珠子是真的吗?”
“不知道,可能是假的。”
“……”她白了他一眼,但已经把手链往手腕上套了,“大小刚好!你怎么知道尺寸的?”
“猜的。”
她晃了晃手腕,银珠子在红绳上轻轻碰撞,发出细微的声响。她显然很喜欢,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还有吗?”她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他。
温实初把胭脂盒递过去。
曹琴默打开,凑近闻了闻,然后整个人都亮了。
“桂花的!”
“嗯。”
“好香啊!”她盖好盖子,把胭脂盒贴在胸口,“这个我喜欢!”
她抬头看他,眼睛弯成月牙。
“温哥哥,你真好。”
温实初被这三个字砸得心跳漏了一拍。
他别过脸,假装在看枇杷树上的果子。
“没什么,答应过你的。”
那天晚上,温实初躺在医馆的小床上,盯着帐顶,失眠了。
他在想今天见到曹琴默的那一刻。她蹲在廊下跟猫说话,站起来转过身,看见他,眼睛一下子亮了。
那个瞬间,他心跳加速了。
不是“哎呀好久不见有点开心”的那种加速,而是“这个人对我很重要”的那种加速。
他上辈子活了二十六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她才十一。”
闷闷的声音从枕头里传出来。
他翻回来,盯着帐顶。
“我也才十二。”
……
“不对,我二十六。”
……
“不对,我现在是十二。”
他闭上眼睛,试图理清这团乱麻。
从现代人的角度看,一个二十六岁的灵魂对十一岁的小姑娘有好感,这确实不太对。他上辈子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道什么叫未成年人保护,什么叫伦理边界。这些东西刻在他脑子里,不是穿越就能抹掉的。
但问题是,他现在的身体十二岁。他的激素水平、大脑发育、情感模式,都是十二岁男孩的状态。
他的“喜欢”里有二十六岁的理性框架,但情感本身是十二岁的。
纯粹的、简单的、不加修饰的。
他喜欢跟她待在一起。喜欢听她说话。喜欢看她笑。喜欢她叫他“温哥哥”的时候那种脆生生的声音。
这种喜欢,放在现代叫“早恋”,放在古代叫“青梅竹马”。
而他现在在古代。
他翻了个身,面朝墙壁。
“温实初,你是不是在用‘古代’给自己找借口?”
墙上有一道细细的裂缝,从砖缝里延伸出来,像一条干涸的河流。
他想了一会儿。
然后他对自己说了实话:就算是借口,他也认了。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他上辈子那个二十六岁的他遇见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他不会有任何想法。不是因为道德感有多强,而是因为,那不是他的世界。
但现在他在这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十二岁的男孩子可以喜欢十一岁的女孩子。可以给她带礼物,可以教她写字,可以在心里想着她,不用觉得自己是禽兽。
这不是他的世界原本的规则,但这是他现在的世界的规则。
而且说实话,他想了想自己的上辈子,二十六岁母胎单身,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他现在终于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了,你让他因为这个感觉而自责?
拉倒吧。
他把自己活明白了再说。
“算了,”他小声嘟囔,“被古人同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