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周的假期,因为塞了太多事,变得格外漫长。
不过这种漫长并不无聊。等丫丫和哈利终于趴在书桌前,突然就想记录点什么。于是丫丫摸出两本带锁的日记本,分给了哈利一本。
两人都在奋笔疾书,恨不得把这两周的所有见闻都塞进那个小小的、带锁的树洞里。
她们实在见了太多。
从东欧倒爷的腰包到老兵肺里的弹片,从红场边的摊贩到街角蜷缩的流浪汉——感慨多得跟春天的野草似的,压都压不住。
可惜霍格沃茨没有语文课。麦格教授只会让你把甲虫变成纽扣,斯内普只会让你把鼻涕虫切成薄片。没人布置那种《难忘的假期》或者《记一件有意义的小事》的标配作文。
但没关系。
没人布置,照样能写。就当写日记呗。
而且正因为不用交给老师批改,不用担心拼写错误被扣分,不用顾虑思想不端正被请家长——这日记写得那叫一个随心所欲、放飞自我。
哈利的日记风格比较直接。
他详细记录了东欧见闻的第一印象:这边好多人都很可怜,国家说不要就不要他们了,跟被扔出门的旧沙发似的。
第二印象:这里的食物真好吃,比我老家强——他特意加粗写了这句,以表示自己的震惊——就算是飞机餐都比德思礼家的饭菜强十倍,鲁塞尼亚食堂的大锅饭甚至比霍格沃茨还香!
丫丫的日记则完全是另一个画风。
她花了整整两页论证一个核心观点:这帮阿斯塔特叔叔,本质上都是爹宝男。
唯一例外是赛维塔——因为他是妈宝男。然后在记录一连长的段落旁边,丫丫画了一只眼睛黝黑滚圆的水獭,并在水獭身上添上一连长的特征。
涂鸦完毕。还挺艺术!
丫丫兴致大发,开始在日记本上画各种小动物。
哈利看过来时,她正在画一只肥滚滚的动物。头型扁平,眼神凶狠,浑身写着“别惹我”。
哈利凑过来看:“咦?这是赫奇帕奇的獾么?似乎有点不一样?”
丫丫大笑:“这是蜜獾。江湖人称平头哥。”
“平头哥?”
“是滴,你看它发型!另外这个词也是用来形容它一点就炸的脾气的!”
“很多人以为獾就是那种胖乎乎,慢吞吞的家伙。那是他们没见过平头哥。这玩意儿的一生只有两件事:打架,或者去打架的路上。咬遍草原无敌手,敢怼狮子敢怼蛇,被毒晕了睡一觉起来接着打。”
丫丫给哈利科普了半小时平头哥的战绩:从掏蜂窝被蛰成球,到拿毒蛇当辣条啃,再到拿狮子当陪练——小哈利的世界观被反复刷新。
等他终于从震惊中回神,看向丫丫的眼神里已经带着一丝崇拜:这都懂,丫丫真是博学。
紧接着,哈利又想,丫丫这么说是不是暗示我要学习平头哥那种……无所畏惧的精神?
嗯,一定是。
哈利立刻在日记本上添了一段:今天学到一课,做人要像平头哥,不怕事,不服就干!
两人的日记内容,差不多就是这样滴。
如果不出意外,这本日记十年二十年后被翻出来——
要么看得笑出眼泪,觉得童年真可爱,自己当年怎么那么有梗;
要么羞耻到脚趾抠地,恨不得当场销毁证据,顺便连知道这段历史的自己也一并灭口。
两人写完日记,吃过午饭,正准备出门逛逛,消消食——然后就被一个奇怪的老人拦住了。
当然,在东欧街头,老人实在太常见了,但这位老人的画风……不太一样。
首先,他的时尚品味相当前卫,属于那种“后现代垃圾桶风”的开创者。
身上的衣服层层叠叠,仿佛是从方圆十里内所有垃圾桶里精挑细选出来的高定单品:
一件明显属于女性的碎花毛线裙打底,上身套着件缺了袖子的蓝灰色工装马甲,马甲外面又裹了件破洞、缺扣子的棕色大衣;下身是一条肥大的灯芯绒裤子,裤脚分别塞进一只红色雨靴和一只黑色皮鞋里。
潮,太潮了。
而且,在看到哈利的那一瞬间,老人那双原本浑浊的眼睛突然亮了,亮得像两个一百瓦的灯泡,恨不得把哈利从头到脚照个透。
他直接扑了过来,并叫出了哈利的身份。
请注意,他喊的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更没有像魔法界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巫师一样,盯着哈利额头上的伤疤尖叫。
他喊的是最本质的属性——巫师。
“巫师,你是一个小巫师对不对?”
那位老人张开双手,就像拥抱失散多年的亲人般,朝着哈利扑了过去。
但很遗憾,他没碰到哈利。
因为奥卢斯跨前一步,像一堵移动的城墙,稳稳地挡在了两个孩子身前。极限战士居高临下地盯着老人,眼神冷得能冻住空气。
老人似乎有些畏惧奥卢斯身上那种浓烈的属于毁灭者的气息。他缩了缩脖子,像只受惊的猫一样退了两步,但眼睛依然死死盯着哈利,充满渴望。
“你的……你的父母呢?或者长辈?我看你像个有家教的孩子……”
老人搓着那双黑乎乎的手,语速极快,带着一种推销员特有的卑微和急切。
“你家需要家神吗?我很会做家务!我能让牛奶不发酸,能让炉火更旺,能帮你看管牛羊、带孩子、做饭锄草……我还能为你家带来好运!真的,我很有用的!”
哈利没说话。
主要是他被这突如其来的热情给整懵了。
在麻瓜世界,这种场景通常的处理方式是:弗农姨夫抄起扫帚,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把这种“流浪汉疯子”赶出街区。
在魔法界,也没人教过他“如果被自称家神的流浪汉当街推销该怎么办”这门必修课。
这时候,丫丫插话了。
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一脸的不服气:
“喂,老头。我也是巫师啊!为什么你只问他,不问我?”
家神推销员终于把目光从哈利身上挪开,转向丫丫。那双浑浊的眼睛上下打量了她一圈。
然后,他皱起了鼻子,像空气中嗅闻着某种味道。
“你……你也是巫师?也许吧。但你……你……”
他“你”了半天,最后似乎是为了不得罪这个看起来不好惹的小女孩,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没有巫师的味道!”
丫丫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好嘛。
什么叫没有巫师味?!
合着巫师是什么特定品种的洋葱吗?还是说必须得是一身魔药味或者猫头鹰粪便味才叫正宗?
她可是正儿八经的震旦传人!身上流淌的是魔法女神的神秘血脉!懂不懂含金量?
不管怎么说,这个莫名其妙碰瓷的老人——或者说,老家神——最终还是被丫丫她们带了回去。
倒不是出于什么人道主义关怀。因为这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流浪老人确实不是人类,带回去处理符合圣理会的“收容物管理条例”。
经过一番阿斯塔特式的强制清洁,老家神终于露出了真容。
所谓阿斯塔特式清洁,具体操作如下:
直接扔进浴缸。清水冲刷一遍。消毒液冲刷一遍。清水冲刷一遍。肥皂清洁一遍。全程老家神吱哇乱叫,但干活的泰斯面无表情,只当没听见。
三遍之后,老头被拎出来,甩干,换上正常的衣服,理一理头发,最后扔到椅子上。
这时候再看,总算像个能正常对话的生物了。
他看起来像衰老的婴儿,给人种又老又年轻的感觉。皮肤皱巴,头发白得像初雪。眼睛倒是挺大,里面透着种说不清的混合情绪——狡黠有,疲惫有,还有一点点“我刚才是不是差点被洗秃噜皮”的心有余悸。
他自称尼斯·普克,是一位古老的家神。
据他交代,很久很久以前,他服务过很多家族,最后一代是一个显赫的东欧巫师家族。
那时候日子过得相当滋润:牛奶管够,炉灶边有专属床位,逢年过节还能蹭点礼品。那些巫师对他不错,他也尽心尽力守护家宅,双方合作愉快。
但后来,那个家族没了。
这很正常,巫师也不是永生的。有的死于决斗,有的死于黑魔法反噬,有的只是单纯活到岁数了,还有的跑去别的国家探险,然后再也没回来。
总之,人没了,宅子空了,老普克也就地下岗,慢慢陷入沉睡。
结果这次醒来,天塌了。
连老宅子都无了。
可能是被二战时期的炮火夷平了,也可能是在赫鲁晓夫时代被推平盖筒子楼了。总之,他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家神——这身份听着都拧巴。
普克到处溜达,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指望能再找到一个巫师家庭,重操旧业,发挥余热。
丫丫听完他的叙述,歪着头点评:“听起来怎么像家养小精灵?”
普克当时正捧着一杯热牛奶喝着,听到丫丫的话,他抬起头,一脸茫然:“什么是家养小精灵?是某种新的家神品种吗?”
“不,是巫师们的奴隶。”
丫丫用魔法在空中投射出一个家养小精灵的幻象——那是一个穿着枕套、身材矮小、大眼睛、看起来唯唯诺诺的生物。
“他们世世代代为特定的巫师家族或机构服务。没有工资,没有假期,没有尊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人的任何命令,哪怕是叫他们自己打自己耳光。只有当主人赠送给它们一件衣物时,它们才能获得自由。”
普克盯着那个幻象看了一会儿,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深深的鄙夷。
“奇怪的生物。”他摇摇头,又喝了一口牛奶,“卑贱的生物。”
他放下杯子,用那只干枯的手整理了一下衣领——虽然那件旧工装实在没什么可整理的——但他在努力找回一点属于“神”的尊严。
“我敢说,他们绝对比不上普克。我可是家神!我是家庭的守护者,是和家主平等契约的伙伴,我可以选择服务谁,也可以选择离开!”
那表情,三分自豪,两分不屑,还有九十五分是“还好我不是那种丢人玩意儿”的庆幸。
根据任务小队后续的魔法测试和分析,普克的话大概率是真的。
他应该是某种旧神,或者某种传说生物。就像那些从东欧涌入伦敦的古老吸血鬼一样,是上一个时代残留下来的活化石。
说到吸血鬼,就不得不提一句:那帮从东欧跑路过来的老派血族,和英国本土的现代吸血鬼完全是两个物种。
英国那帮在魔法部眼皮底下混了几百年的同类,早已被驯化得像绵羊一样温顺,严格遵守《保密法》,饿极了只能去医院偷血袋维生,活得那叫一个憋屈。
东欧来的老家伙对此嗤之以鼻。
用德古拉的原话来说:“当我在大地上以神的名义行走时,魔法部还不知道在哪玩泥巴呢。他们有什么资格来管我?”
霸气侧漏。虽然被伦敦塔里那道白光打得满地找蝙蝠。
不过,这个普克和德古拉不同。
他是完完全全的善良秩序阵营。他的追求朴素得像家政人员:找个巫师家庭寄居,用做家务换取居住权。洗衣做饭看孩子,顺便给主人家添点好运。多好,多和谐。
本来这事儿挺简单。
但泰斯多问了一句:“你为什么非要找巫师?普通人家不也有房子吗?这世界上普通人多得是。”
普克放下牛奶杯,眼神开始躲闪。
“凡人……寿命太短。我不喜欢到处搬家,很累的。”
他舔了舔嘴唇,声音变小了:“还有,普通人的住宅——不管多大——满足不了我的需求。除非……除非他们祭祀我。”
空气突然冷了几度。
泰斯的手摸向腰间:“祭祀?用什么祭祀?”
普克沉默了一秒。他无法说谎。
“孩子。凡人家庭所乞求的越多,需要的数量也就越多。从每百年一个,到每年一个。端看家庭自己的选择。”
这些话一出口,房间里的温度直接跌到冰点。
眼看泰斯表情越来越不对,普克赶紧打补丁:“但我不喜欢这样!真的!那很残忍,那些孩子很可怜!但这规矩不是我订的——这是我们这一行的出厂设置!我也没办法啊!只有巫师的魔力辐射能代替这个,所以我才拼命找巫师啊!”
他的语速快得像机关枪,生怕说慢了那个恐怖的巨人会误会什么。
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起。
那是解除保险的声音。
泰斯已经把那把对于凡人来说相当于手炮的爆弹枪从枪带里拔了出来。枪口微微下垂,但随时可以抬起,把这个“神”轰成真正的神话传说。
他皱着眉说:“看来,如果我们不给你安排好去处,你就会迫不得已步入歧途,然后吃掉某个家庭献给你的孩子,对吗?”
普克惊恐地瞄了一眼那个黑洞洞的枪口。他感受到了那种“物理超度”的恐惧。
“不不,我不想步入歧途。所以我才求这位小少爷啊!请让我当他家的家神吧!我吃得少,干得多,绝对不吃孩子!我可以发誓!如果我偷吃孩子,就让我一辈子无家可归!”
对于家神而言,这是最可怕的誓言。比什么“天打雷劈”都狠。
普克觉得自己这要求真的不高。他只是想找个长期饭票,顺便避免自己因为饥饿而不得不去干坏事,然后被这帮恐怖的巨人物理超度。
多么卑微的愿望。
可惜。
哈利看着这位可怜巴巴、甚至有点滑稽的老神灵。他想起了女贞路4号那个堆满杂物的壁橱,又想起了那个据说属于他、但连影子都没见过的家族老宅。
他叹了口气,用一种和年龄不太相符的沉重语气,残忍地拒绝了对方:
“我也很想帮你,普克。”
“但我自己都不知道波特家的老宅在哪。虽然他们说我应该有栋房子,但我连钥匙都没有见过,更没人让我去继承什么房产。”
他顿了顿,觉得措辞需要更精确一些。
“事实上,我是个有钱的小流浪汉,目前寄住在丫丫家里。”
有钱。流浪汉。
这两个词怎么能放在一起?
普克愣住了。他看着哈利,眼里的光熄灭了。
然后。
“哇——”
这位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古老家神,突然像被抢走了棒棒糖的三岁小孩一样,一屁股坐在地上,张开嘴嚎啕大哭起来。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哭声震天,惊起窗外一群麻雀。
泰斯默默收起了枪,因为这玩意实在没什么威胁性。
哈利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一个崩溃的神。
只有丫丫淡定地递过去一张纸巾。
“擦擦鼻涕,不讲卫生的家神可没人喜欢。”
普克接过纸巾,哞一声擤了一把鼻涕,声音大得像火车鸣笛。
他抽抽噎噎地抬起头,眼眶红红地看着丫丫:“谢谢你,好心的小姐,可惜我不能当你家的家神。”
“我也不需要你当我家的家神,我家已经有个爱偷懒的小精灵了。”丫丫连连摆手,“不过我可以给你介绍个好地方。”
……
泽弗兰:哈啾!
翻个身,继续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