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年后,市面上只剩下元君子和姚淑女他们的麻辣烫。
其他所有麻辣烫店家要么改名,要么关门。
改名的那批有的叫“热汤泡菜”,有的叫“辣味煮菜”,有的叫“元姚特供非麻辣烫食品”。
关门的那些把招牌摘下来卖废铁,灶台拆了当二手厨具处理。
做了十几年的麻辣烫生意,最后连“麻辣烫”三个字都不能用了。
三年之后某一天。
元君子和姚淑女坐在总店办公室里,面前摊着全球门店的报表。
数字依旧大到看不懂,计算器依旧装不下那么多位数。
窗外是圣保罗的夜景,元姚麻辣烫的招牌在楼下亮着,招牌下面是一条长队。
队伍里有拄着拐杖的老人,有坐着轮椅的病人,有抱着婴儿的年轻父母,有背着登山包的外国游客。
队伍里的人在聊天。
一个人问另一个人。
“你知道这家店以前叫什么吗?”
那个人摇了摇头。
“以前叫麻辣烫。”
第二个人愣了一下,问:“麻辣烫是什么?”
第一个人想了想,说:“不知道,可能是这家店的旧名字吧。”
元君子和姚淑女听着窗外隐约传来的对话,对视了一眼。
两个人没有说话。
窗外的队伍还在排,招牌还在亮。
……
元君子和姚淑女坐在总店办公室里,面前摊着全球门店的报表和那份让他们赢遍全球的小岛国判决书。
姚淑女用手指头戳着地图上的一片区域。
那片区域是他们移民之前所在的祖国。
姚淑女用她的指尖戳了好几下。
她戳的位置是首都,一个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那里有她从小吃到大的煎饼摊,有她和元君子第一次约会的公园,有她父母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房子。
元君子看着她手指头戳的那个位置,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个眼神里有很多东西,有野心,有贪婪,有一种“既然已经赢了这么多不如再赢一次”的默契,还有一种“反正已经告了全世界不差再多告一个”的破罐子破摔。
元君子把笔往桌上一拍,笔在桌面上弹了一下滚出去两寸,撞到一沓报表的边缘停了下来。
“继续告。”
姚淑女接过话头,语速快而笃定,每个字都像是从嘴里蹦出来的:“告华x国。麻辣烫三个字是我们的商标,不经过我们同意使用麻辣烫或者其中一个字、两个字,都是对我们合法权益的可恶侵害。”
法务部的人听到这个指令的时候集体沉默了。
周经理手里的咖啡杯歪了一下,咖啡洒在了他的白衬衫上,顺着领口往下淌。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胸前的褐色污渍,没有去擦,只是把杯子放在桌上,杯底和桌面磕出一声闷响。
戴眼镜的年轻律师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把手里的文件翻到第一页,又翻到最后一页,像是在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
一个女律师把文件抱在怀里,往后退了半步,高跟鞋在地板上敲出一声短促的嗒。
一个男律师把手里的笔放下来,笔滚到桌子边缘掉在地上,他没有弯腰去捡。
所有人都知道这不可能。
词句不能单独归他人所有,这是常识,是写在每一本法律教科书第一章里的东西,是每一个法律系学生第一堂课就会学到的原则。
语言是公共资源,文字是全体使用者的共同财产,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可以将其据为己有。
元君子和姚淑女不在乎常识。
他们只在乎输赢。
起诉书递交上去的时候,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了很久。
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戴着细框眼镜,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低髻。
她把起诉书从头翻到尾,又从尾翻到头,翻了三遍。
第一遍看诉讼请求,第二遍看事实与理由,第三遍看证据清单。
她把起诉书合上放在桌面上,手指在封面上轻轻敲了两下,又翻开来看第四遍。
第四遍她看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像是想从那些黑纸白字里找出一个错别字。
她没有找到。
起诉书的格式没有问题,诉讼请求写得很清楚,事实与理由写得很充分,证据清单列得很完整。
她抬起头来看了看站在窗口外面的元君子和姚淑女,又低下头看了看那份起诉书,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拿起受理章,在立案通知书上盖了章。
章落下去的时候发出了一声轻响,那声响在安静的立案大厅里回荡了一下就散了。
开庭那天,法院外面围了很多人。
被告席上坐着几家麻辣烫店的老板。
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灰色的夹克,双手放在膝盖上,手指头绞在一起,绞得指节发白。
他旁边坐着一个年轻女人,怀里抱着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里全是证据,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有税务登记证,有十几年前开店时的照片,照片上她站在一间小小的铺面门口,招牌是手写的“小刘麻辣烫”,字迹歪歪扭扭,油漆已经斑驳。
再旁边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他开了大半辈子麻辣烫店,从路边摊干到有了自己的门面,他的手上有烫伤的疤,胳膊上有油溅的印子。
三个人坐在被告席上,看起来像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该出现在被告席上的人。
原告席上坐着元君子和姚淑女。
两个人穿着定制的深色西装,西装是前一天刚买的,袖口的标签还没来得及拆。
元君子的头发用水抹得服服帖帖,额前的呆毛终于被压下去了。
姚淑女化了淡妆,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口红,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身后站着四个律师,律师们手里各抱着一摞文件,文件摞得比他们的肩膀还高。
法官敲了法槌,宣布开庭。
原告律师站起来陈述诉讼请求。
他的声音洪亮而笃定,每一个字都咬得清清楚楚,像是把每一个字都在嘴里嚼过一遍才吐出来。
他说元姚麻辣烫是“麻辣烫”三个字的唯一合法商标持有者,所有其他使用“麻辣烫”字样的店家都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