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鸦社鼓杨小瓜的穿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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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彭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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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郡,刘骏召集大家开会,“现在冀州叛军兵临城下,大家可有什么想法?”

“敌军远来立足未稳,臣愿请旨袭营!”前锋曹同马上接话。

“不可!”柳元景出言制止,“杨逆多年来用兵狡诈,最善于出奇制胜,贸然出兵袭扰,恐中敌人的奸计。”

“休长敌人志气,灭我的威风,杨某不过是一介反贼,夜郎自大蚍蜉撼树之辈,能有什么本事,我愿立军令状,定能杀他个片甲不回。”曹同前天在水面上吃了大亏,心里十分的不服气,正要挽回面子,被柳元景一说火气就冒上来了,也不管尊卑,当场就嚷起来了。

几个人叽叽喳喳,你一言我一语就开始吵起来了,曹同觉得自己最能打,对于仅仅是个先锋官并不服气,柳元景自然不把他的吵闹当回事,而王玄谟和颜师伯各有各的立场,就加入战团,双方吵了个天翻地覆,差点把刘骏的血压吵到三百。刘骏实在是受不了了,拍桌子才止住了这场鸡吵鹅斗。

“好啦!大家都是为了国家,就不要吵了,曹同,你带五千人今晚去偷营,注意安全,柳将军,你带两万人马接应,以免曹将军孤立无援。”刘骏决定和稀泥。

“遵旨!”几个人不再矫情,行礼退下。

到了半夜里,曹同带着五千步兵,人人衔枚(就是嘴里叼着筷子,防止一不小心出声),静悄悄的扑向冀州大营,远远地看到营里静悄悄的,死气沉沉,连个哨兵都没有,曹同大喜,心里想,看来冀州打胜仗太多,骄傲了,根本没防备偷营,看来活该我这次立功,想到这里,把手一挥,做了一个跟我上的动作,直接就冲向冀州的营门。

有两个当先的士兵,翻墙过去,打开了寨门,大家一拥而入,然后,就听到轰隆轰隆的声音炸成了一片,冲在前头的士兵被炸得血肉横飞,曹同也中招了,不过他比别人好的一点,他是将军,身穿有盔甲,而且还有一身金钟罩的硬功,所以虽然吐了口血,没受什么伤,别的士兵就惨了,非死即残。

原来,杨家军确实没有什么被偷袭的准备,但是多年来已经习惯了,扎营扎两个寨门,外面的寨门不安排哨兵,都是埋设的地雷,虽然用的都是黑火药,威力有限,但是那也够古代人喝一壶的,转眼间炸死几十个人,伤残的更多,按理说这对五千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偷营,关键在一个偷字,这轰隆轰隆的那么大响动,还偷个鬼呀,曹同也不想傻傻的继续冲进去和人家十几万人马硬拼,再说了,谁晓得路上还有多少这种恐怖的机关(古代人哪知道地雷,黑火药还没发明呢),只好丢下一堆死尸和惨嚎不止的伤兵,悻悻的退回大营。

离他们不远处,在冀州大寨真正的寨门内,几个哨兵摇摇头,一脸不屑的望着他们逃走的方向啐了一口,“呸,败兴的玩意。”伸个懒腰,继续站岗,一切又归于寂静。

第二天清晨,吃饱喝足的冀州士兵在尖锐的哨声中有条不紊的列队走出大营,在彭城之外列阵,前军是杨荟的步兵方阵,两翼是骑兵,阵列严整而规范。

得到消息的朝廷大军闻讯也出来列队,五十万人足足摆开了将近百里的阵型,那真的是人山人海,比原始森林还要茂盛,刘宋以武立国,自然是骄兵悍将辈出,杀意凛然,相比起来,朝廷大军就像一片汪洋大海,而冀州的军马不过是一片风浪中的小舟,显得很单薄很脆弱的样子。

坐在城头的刘骏看到自己海一样的大军,不由得意气风发,对左右说道,“有此大军,何惧他人挑衅,冀州人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左右诸人听到后,纷纷奉承,阿谀之声不绝于耳,我皇万岁的叫喊震耳欲聋。

刘骏那里得意洋洋,却不知道,面对他如山如海的大军,冀州的前军都是一脸的鄙夷,这些士兵可不是什么菜鸟,会给敌人的人数吓倒,多年来和北方作战,草原人数十万匹战马奔腾,天崩地裂一样的场景见的多了,面对朝廷的步阵就很难生出畏惧之心,多年来战无不胜的战绩让他们坚信只要跟着杨字大旗走,自家永远是一把铁锤,而敌人不过是满地的核桃罢了。杨荟坐在战马上,命令大军缓缓向前,一点一点挤压过去,在他的指挥下,步兵方阵缓缓向前,全军寂静无声,只有整齐的步伐在战鼓的伴奏下落向大地发出来的隆隆巨响和形成的大地共振,仿佛和地球都保持了同一个节拍,虽然只有五万人,却走出了百万人不一定有的排山倒海的气势。这就是共振效应了,在大地的谐振下,纵然是座山也会崩塌,当然前提是足够的整齐划一。明明人少的是冀州,但是给人的感觉,朝廷才是弱势的一方。

朝廷确实人多,可是战场宽度有限,真正摆在一线的部队并不比冀州多,厚重的阵势只有在天上俯视才能看清楚,所以无形中并没有对平面上的冀州士兵造成心里压迫,反而是冀州人简简单单的齐步走,让朝廷的士兵大受影响,连呼吸都有些凝滞。

好在冀州大军并没有抵近到朝廷军阵前,走到了相距百步的时候就停了下来,重新摆好作战姿势,这让一直心跳加速朝廷大军终于松了一口气。

冀州的步兵方阵看上去差不多,其实面对不同的敌人是不一样排列的,如果是面对北方骑兵的冲击,那么就会布下拒马,前排在地上插上一人高的重盾,同时使用四五米的长枪来抵御骑兵的冲击,而朝廷大军是南方人为主的步兵,虽然有五十万的人数,其中的真正骑兵也只有几万,并不会拿来当炮灰冲阵,所以什么拒马呀、重盾啦,超长的长矛都是不需要的,前排士兵都是身背藤牌,手握两米多的红缨枪,轻便灵活,便于防备箭矢和轻步兵的冲击。

双方阵列对圆,冀州军的弓箭手立刻默契的走出队列开始放箭,为什么是一箭之地,当然就是正常的箭矢射程啦,冀州步军多年作战,知道步兵阵型的完整的重要性,所以很少主动进攻,狂飙突进,而是逼迫对方主动进攻,己方通过防御挫伤敌人的锐气再反守为攻,一招制敌,现在冀州的弓矢就是强迫敌人进攻的有效办法,冀州的弓箭手都是清一色的长弓,射程远超普通弓箭,甚至可以到达一百多米,而杨小瓜进行弓兵训练的时候也并不很在意士兵的射击精度,而更多的是力量和整齐划一,这样,五千多人的弓矢对着天空抛射,距离甚至达到了一百五十米,因为不需要瞄准,敌人那么多,只要方向大差不差,一定会有敌人伤亡,就这样,转眼间就是三轮抛射,朝廷前排的士兵也是以枪矛为主,对箭矢的防御能力有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轻盾的防御并不是很强,由于经费原因,也不会给士兵配发铠甲,那一身布衣显然扛不住反复的攒射,尤其是对方还射的不准,叫你防不胜防,转眼间,朝廷大军就像割麦子一样,死伤了一千多人,把前锋统领曹同气的哇哇怪叫,急忙命令己方的弓弩反击,于是朝廷方面的弓箭手也开始射箭。

刘宋军队自从刘裕开始一直注重射术的训练,刘裕发明的却月阵,更是要依靠大量的弓箭手才能发挥攻守兼备的特色对付草原骑兵,所以朝廷大军的弓箭手并不是很弱,甚至射击精度比冀州更胜一筹,然而,因为追求精度,射速就自然会慢下来,而且对弓弩的要求也高,必须是昂贵的双曲复合弓,这东西价格昂贵,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怕潮湿,平时需要小心保养,使用的时候还要现场组装,这一切一切就让朝廷的优势变成了劣势,再加上冀州的步兵都穿有半身铁甲,防御力超强,更让朝廷这边的弓箭手望洋兴叹,好容易射在对方身上,结果顶多一个白点,毫发无伤,而且很气人的是冀州人还有带护面和护颈的铁盔,除非射对方的手脚,可是手脚也有保护的硬牛皮,不是那么简单的,所以双方对射了半个小时,朝廷这边呼呼啦啦倒下好几千人,冀州这边最多十几个伤兵,这一比较,高下立判。在这轮对射中,冀州完胜。

曹同虽然愤怒,也是毫无办法,只好命令大军前进和敌人肉搏,免得连接触都没有就给人白白的杀伤,众军领命,大步向前,和杨家军接战。步兵作战,队列严整是很重要的,朝廷大军人数虽然多,队列的训练却是比杨家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可以说云泥之别,他们更重视单打独斗的能力而不是团体作战,而杨小瓜就不一样,从小军训的经历告诉他队列的重要性,所以对于士兵的武力值会放在第二位,队伍的团结配合再加上不屈不挠的意志,最后是坚强的体魄这些才是强军的基础,他是这么认知的,也是这么做的,所以,乱七八糟冲过来的朝廷步兵在杨家眼前就是一群在案板上跳动的鱼鳖虾蟹,大家只要按照平时的训练,一刀一刀地砍,一枪一枪的扎过去,就算是天王老子也要乖乖扎成刺猬,对这个问题,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就算是你武功再高,在人群中被人乱枪乱刀群殴,根本没有挪动的可能,都是花架子,所以杨家军队就像是压路机一样不停向前滚动,朝廷的前军面对这些杀神毫无抵抗的能力,只能被碾压再被碾压,幸好人多势众,不会给人打崩,否者这样杀下去,早就弃阵而逃了。

就这样,杨家士兵轮番向前,一步一个血脚印,把柳元景的部队杀得步步后退,就像狂风中的稻穗一片一片的倒下,就这样战斗了足足三个时辰,从白天杀到黄昏,朝廷军队没有崩溃,但是也损失七八万人,而杨家轮番上前劳逸结合,连吃中午饭都没耽误,一场大战下来,死伤不过四五千人,这其中大部分还是受伤的,只要敷药包扎,过个十天半个月就是生龙活虎,这方面杨家比朝廷至少先进了一千年,有变态化学家格格巫的帮助,虽然抗生素还没有量产,磺胺类药物却是大量装备,对于军队外伤的治疗可以说药到病除,折损率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冀州军队多年来百战百胜越战越强和这些药品和护具以及武器的先进自然是关系密切的。

反观朝廷这边却是没有这些物资储备,大量士兵会因为伤口化脓发烧而残疾甚至死亡,此消彼长之间,用不了多久,这支五十万的大军就会烟消云散,这也是杨家敢于硬刚刘骏的底气之一。

“这样下去可不行!”曹同在柳元景的帅帐里来回走动,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嘴里叨咕个不停,“我们必须想一个办法,否则我们会输掉的。”

作为下属在主将帐篷里这种旁若无人的行为其实是既没有礼貌的,但是柳元景并没有生气,而是饶有兴致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蛮夷嘛,不懂礼数很正常,谁会要求一只猴子懂礼节呢,只是这是一只比较能打的猴子或者说大猩猩,所以还是有利用价值的,他笑嘻嘻地问,“想来曹将军一定有什么妙计了,柳某洗耳恭听。”

曹同又溜达了一会儿,站住了,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扭过头看着柳元景说道,“柳将军,我想,功高不过救驾,计狠不过绝粮,我们只好去截敌人的粮道了。”

柳元景心中哂笑,脸上并没有带出来,依旧很和煦的说,“曹将军好办法,不知道你打算带多少人去劫粮?”他的话里带着扣,直接就把曹同给锁在里边了,废话,劫粮这种办法谁都能想到,这里是山东,杨茁就是山东人,古代人乡土观念高于国家,在人家的地盘上,自己一方人生地不熟,一帮外地人一举一动都瞒不过当地百姓,人多了给人发现,直接调集大军就剿灭了,人少,那是送菜,能打劫谁。所以,既然曹同能出这个主意,那就叫他去呗,反正这厮很能打,应该一时半会不会给人家干掉,就算是干掉了,也不是自己人,一个天竺蛮子,死就死了,没人心疼,万一得手了,自己作为主将,那也是利益均沾的,并不吃亏,何乐而不为。

“这个嘛,”曹同骑虎难下,他本意是出个主意,然后叫柳元景安排人去做,这样有枣没枣打三杆子,无论怎样都好,谁知道柳元景直接就扣在他身上了,他还不能反驳,你出的主意,凭啥你不肯干叫别人干,可是自己亲自去,真假自己也是十几万大军的副将,现在去干山贼的工作,吃苦受累还不一定有收获,风餐露宿是免不了的,这多冤呀。可是话赶话都说到这里了,自己也不能拒绝,只好答应道,“好吧,那就请柳将军拨给我五千人,我去截断敌人的粮道。”

“好好好!曹将军果然勇猛,本将就等你凯旋的消息了,哈哈哈!”柳元景很高兴,终于可以摆脱这个碍眼的家伙了,上万大军交战,个人的勇武没啥大用,尤其是这家伙出身天竺,那地方没有马,所以并不懂骑战,骑大象倒是会一些,可是上哪里去找那种玩意,一员猛将如果只是个步兵,那你再勇猛也是有限的杀伤力,这也是为什么古今上史书的名将都是会骑马的,就是因为速度的原因,失去速度的杀伤力就是个没有发射装置的原子弹,除了同归于尽没啥用,可是这家伙还七个不服八个不在乎,不肯听命,仗着皇帝的宠信全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这样的人留着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干脆借机会远远的打发走了才稳妥。

就这样,垂头丧气的曹同带着五千人,连夜出了大营,静悄悄的前往临城枣庄一带,寻找机会,打劫冀州的粮草,为了掩人耳目。还特意从南边的大营出去,免得从北边被人看到。

这劫粮其实是个臭主意,要不然柳元景当世名将,怎么可能不知道,现在整个山东都是杨家的地盘,多点供应,除非把最后那一段卡死,否则根本是毫无作用,最后一段紧挨着人家冀州的眼皮底下,人家又不瞎,怎么可能叫你为所欲为,所以曹同也只能躲进泰山里,每天派人打听有没有重要的运输队值得自己动手的。不过,皇天不负苦心人,他连等了三天,还真的等到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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