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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宁王之乱——染血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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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嫁给赵铁山已经有,额......她自己也算不清楚多少个年头了。

她觉得自己男人还是不够争气。

几年前她当然认为自己男人足够好,足够有本事,带一村人走出了条活路不说,私底下还给女儿找见一条富贵的命数。

谁家有本事的,逃了难,还能有肉吃?

谁家可以用皮子这些东西,换了农具,在山里还能讨得好生活?

不必说的,自己家这牌位,只要以后还有赵家村这一茬,就肯定是香火缺不得断不得。

想到这儿,吴氏略有羞赧的低垂下脸,也不能全说是自家男人有本事,主要陆斌那三小屁孩有仁义,要不然,天下那么多逃难的,何必就只得赵家村男人女人们有活路?

不过,随即吴氏就挺直了自己腰板,这些都是两三年之前的想法。

现在她认为,自家男人是不够争气的。

因为自己足够争气,刚为老赵家生了个男娃儿。

可怜自己夫妻两个不认得字,只晓得请在村里常驻的先生讨了个名字。

指望着这小子以后能有个做老爷的命,于是便取名为赵修文。

这是个顶好的名字,旁的富贵人家里头,有听说修佛爷爷的,有听说修道爷爷的,可她老赵家不同,不富贵,只要修个文卷就好了。

修文啊,修文,要快些长大呵,要快些长大,读书,认字,认字,读书,做个先生,做了先生,就得平安。

吴氏这般想着,口中有吟哦起不知道名字,想出来一出便是一出的小调儿。

乡野间的小调儿,不值得一提,若不是为了哄怀中小儿,若是有旁人在,吴氏还不肯唱哩!

学你那斌哥儿,学你那熜哥儿,但莫学那莫戈,莫学你那亲姐姐泼丫头......

吴氏脸突然虎下来,自家那没良心的丫头,一天到晚就晓得漫山遍野到处跑,这会去了传说中的王府,却也不晓得记挂她阿娘。

可怜她的母亲,却也不晓得为什么,下午采山菜野根时莫名其妙心悸,那丫头不在跟脚边上,着实是叫人想念的发疯。

也可怜她阿弟,下午哇哇大哭,连吃也没吃几口......

那丫头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怎地突然间就想的这般紧了?

不会,不可能的事情,那丫头有个好命数,朱厚熜那小子,别人看不出来,当自己这个多少年的妇人还看不出来吗?

那丫头命比赵家村所有人都好,怎么可能会有什么事情?

那丫头一旬日的功夫就得往家里跑一趟,一点儿也不知羞,就晓得念着厚熜那小子的屁股蛋后面撵。

也就是这几天功夫,大不了,不按照月姑她爹安排的那般一点儿都不理会,自己是当娘的,怎么可能对亲闺女不闻不问?

那丫头这两年回家都是开开心心回来,闷着小脸蛋儿回去,本来一漂亮小姑娘,都弄的有些不彩亮,不光鲜。

真当娘老子看不出来?要是在手边上,那当然得疼着,可这不是没法子嘛。

吴氏念想着,稍微抬头看了看落到头里去的夕阳,山腰里,夜比其他处地方来的快些,这也是吴氏对这片犄角旮旯的地方唯一不满之处。

日头太短,而现今山上的男人太多,而男人们,他们身上的衣裳总会被擦着刮着,如果是没有人缝补,恐怕要不得三五日这些衣裳都得变成烂布条子,而日头阳光总是比月光要更能够看清楚东西,无论如何,蜡烛和油灯是万万不能点的。

油灯这玩意儿家家户户都有,但是蜡烛…整个赵家村乃至整个梁松山山头上,吴氏都无比确信只有她一家有这东西。

是赵月姑从朱厚熜家里拐带回来的玩意,对,吴氏认死理的认为,是自家不要面皮的姑娘拐带回来的,无论朱厚熜怎么解释这是送给吴氏,吴氏也不会相信……

蜡烛要比油灯值钱的多,当然这也不是平民百姓一丁点都买不起的东西,当年自己的铁山哥娶自己过门的时候就特意拿狐狸毛换过一双大红烛,那红烛可好看了,点起来的烛火也亮堂堂的不知道要羡煞多少人家。

当年也就自己过门的时候点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早上自己就后悔了,直骂赵铁山是个败家的,叫等好红烛点了一小半儿去,叫她这个内里缝补着过日子的,每每想起这个事儿还心疼的不行。

那大半个人的红烛就被自己收着,后来逃难的时候,当家的为了多带一些粮食,那些玩意儿就落下了,现在想起来又后悔的不行,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用舍不得,趁早用了,好赖也是自己给用了不是,免得现在回想起来,一想到被哪个歹人现在正拿在手里用,就觉得糟心不已。

当然吴氏也就是个嘴硬的,因为在她看来被自家女儿拐带回来的另外几根蜡烛,她也还是舍不得用,静静躺在家里柜子当中,跟个传家宝似的。

吴氏站起了身子,家里男人待会儿要回来了,有起灶生火着急,吃饭早的人家,这会儿已经在点引火干草,添柴热锅了。

吴氏家里因为有一个小娃儿,她必须把食补的两个方子再看一遍。

那是正经找小王郎中求来的好东西,既能叫家里小子,猛蹿个头,也能叫家里男人长足力气。

她当然不认得字,用的也是一套鬼画符般的玩意儿,实际上那个食补的方子她早就已经烂熟于心。

但架不住村里许多妇人,比如赵老六家也有生了娃儿,他家媳妇就喜欢时不时窜来问这个方子,吴氏为了彰显自家作为村长夫人的不一般,便弄虚作假的,使了这么一套功夫。

虽然在她丈夫有时没奈何去讲这个事的时候,她总是缩的像一团鹌鹑一样,但架不住被妇人询问时,她来上这么一个看字的动作,是真能叫四周传来艳羡目光,夸赞声音。

不论自家丈夫在如何说,她是打定主意,不可能轻易收了小动作去。

吴氏抬头望了一眼天空,此时夜色已经非常暗淡,她有些疑惑,因为家里男人怎么这时候还没回来?

可外面又是只有一点儿亮光,都是油灯,月光照射下来之后,有些光亮,可终究还是叫人看的不甚清晰,这山里的路可不那么好走,当家的又没有带着火把,这可怎生是好?

不过,这也应当是不必担忧的事情,因为现在山里的男人有很多,大概几百人的样子,吴氏懒得去数,因为粮食够吃,又都是肯花力气干活的汉子,数那些作什么?

况且山头上,还住着几十个人,有大有小,都是会念书,会认字的青年,是斌哥儿的朋友,他们什么忙都帮,什么事情都做,算账,计人数之类的事情都是他们在做,不必说的都是顶好的婚配对象。

足够多的男人,再加上足够多能识字的小年轻们,安陆州日子又这么好过活,还能有什么好担忧的呢?还能怕了歹人不成?

说实话,有这么多精壮的汉子在山头上,她吴氏最不怕的就是当年那群为非作歹的贼寇,这山头上可都是同山贼匪寇有深仇大恨的人,当年那几十个歹人若是再出现,她都不会怀疑,男人们能一口一口将他们生啃了去,说不得自己也要上去踹一脚。

吴氏鼻子嗅了嗅,一抹血腥的味道从空气中传了过来,她有些欣喜。

通常情况下这种味道代表着男人们有了收获。

而这个通常情况,整个赵家村,只有自己家男人能够偶尔能做到了。

他是山头上打猎技术最好的男人,在这个现今漫山遍野都是男人的梁松山,唯一有可能往家里带新鲜肉食,捕获野鹿,野猪的男人。

极有可能是自己家傻汉子回来了。

她犹豫再三,把娃儿放下,有些不舍的跑去柜子,把红烛拿了出来,红烛火光总比油灯亮堂,稳定,那猎物带回来之后,非得立刻就宰杀好才行,晚上也得注意着,小心着,不能因为舍不得花销,就把男人或者自己的手给割了。

肉也得今晚就得拿干柴火去熏,唉,这傻汉子,明日又得辛苦自己,去捡拾柴火堆垛子,今晚上家里柴火至少得消去小半不可。

烛火放在了窗台上,又套了个挡风用的灯罩子,这罩子也是朱厚熜送的,一直也不舍得用。

亮堂的光照了出去,这个时候吴氏才有心情抬着头,顺着光源往远处望过去。

突然,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口鼻,一把把她往房间里面一拽,吴氏身躯立刻摔了个吃痛的。

吴氏害怕是有贼人,闯了家宅,可定睛一瞧之下却发现将他拉倒在地人,正是他自家的丈夫。

自家的丈夫赵铁山,此刻手臂上正哗哗流的鲜血,一套冗长的伤疤顺着他的肩膀划到了他的手臂,浓郁的血腥气味就是从这里传到了她的鼻腔当中。

吴氏下意识想要尖叫,但过往的经历告诉她,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意味着极端的危险就在身边,她的尖叫声被自主憋在喉咙里,硬生生吞了下去。

语气中带着惊惶与不安,但手上也不停歇,慌忙扯过干净的布匹,一把将伤口牢牢塞住,又接连缠绕几圈,那肉里面的血液一下子就泊泊流淌出来,这引得赵铁山一声低沉痛呼。

“铁山哥,铁山哥!”

“招娣,别慌,这个时候千万别慌,我教过你的,来,把柜子里的大弓给我,然后你待会儿把娃儿带着,往山头上,往后山跑。”

“好!”吴招娣火速把自己的孩儿揽在怀里,把柜子一开,抽出一张又长又硬又重的弓,直接递给自己的丈夫。

赵铁山伤口这时候有些叫他疼的难忍,立刻去了炉灶底下掏出来一把草木灰,往渗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肉的地方上一盖,硬生生咬着牙,肌肉绷直了,那血才算是没有再渗出来。

也不知道是血流得干了,还是止住了。

吴氏有拿了家里存的肉干,几张今天中午刚刚烙好的锅贴,这个时候才问道“铁山哥,发生了什么事情?”

“唉!”赵铁山嘴唇惨白着,一声叹息叫吴招娣心也提了起来“官府里,带着甲的兵,把咱们当山贼剿。”

“当家的,你这要做啥子去?”

“我去拼命,搞死一个算一个,你不要慌,把娃儿带着走。”

“你去拼那个命做啥子?好容易挣命才回来的,跟我娘儿俩一起走啊?”

赵铁山擦拭弓弦的动作为之一顿,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挠了挠头才道“不成咧,招娣,狗官兵把山围了一圈,你躲一躲把小娃儿照顾好,那些小娃子们都死完咧,男人不死光,对不起人咧。”

吴氏一听,泪珠儿就忍不住跟连珠串儿一样滚落下来,口里埋怨与手脚动作分两面进行着“就你会热心热血的,那些娃儿,虽然不应该,你去做什么?能顶什么用?叫我娘儿俩讨生活,去哪儿能讨饭吃?你倒不如把我娘儿俩一起带着跑一跑,兴许能有一条活路嘞?”

赵铁山顿了一顿,他有些动摇,可随着远处细琐碎乱的脚步声传入他极度灵敏的耳朵里之后,神情又变得复杂而又坚毅。

他摸了摸自己挚爱的耳坠,这个动作叫他的手臂传来一阵阵剧烈的疼意“以前是土匪,现在是官兵,两个不一样,不拼命,你们娘儿俩都难活......快些走,往山上面跑,往小寨子躲一躲,要是有那个好运气,就去找小斌,找厚熜,他两能有法子叫大家伙儿都有活路。”

说着他踉跄又坚决的站起身子,把背一猫,一如往常,那脚步声轻的几乎听不见,竹门吱呀!一声轻响就开了半溜儿,紧接着赵铁山的身形就没入黑暗之中不见了。

吴氏下意识朝着村庄那个方向望了一眼,这个时候她才见着,远处有明晃晃的火把照耀。

她耳朵不如自己丈夫好使,但明晃晃钢刀泛出的银白光色,她还认得。

那种危险的预感几乎直冲脑门顶,她下意识把怀里娃儿抱得紧了些。

一丝痛苦的神色在她的脸上出现继而隐没下去。

上回有丈夫在她身边,她没有害怕的机会。

这回有幼子在她身边,她没有害怕的余地。

她脸上坚毅着,见着东西准备停当,再多拿些什么东西的余量也没有,她直接腰背一猫,也学着丈夫的姿势,迅速钻出门去。

门外面的黑暗,她能稍微看清楚一些,后面逐渐嘈杂起来的声音更是伴随着微小的喊杀声与嘶吼声。

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到了那嘶吼声的所在地?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也和铁山哥一样能够赶到那里的?铁山哥伤了一条臂膀,会不会......

不会,不会就是不会。

坚定的甩开纷乱杂念,她带着小娃儿直接翻过后面小山坡,这是朱厚熜那两小子每一回过来,想心事,或者商量一些不便人晓得的事情时候喜欢待的场地。

这地方不算顶好,但高过自己家房子,又迎着山风,能看的稍微远一些。

朱厚熜当她不晓得,他之所以那么喜爱这里,完全是因为骨子里那股子想当英雄的气概在作祟,村里许多崇拜他的小男孩都喜欢模仿他们两,学着在这坡上一坐......

他还老是抱怨劳什子自己明明坐了恁多事情,却没有人夸赞,他也不看看有多少小孩跟着他后面一口一个厚熜大哥,陆斌小哥的叫着......

吴氏颇有些心苦楚的想着,辛辛苦苦好几年时间才重新建成的村庄,又没了,怎的这世道,就没有让人能安稳待住的好去处呢?

好在女儿是平安且安稳的,因为她就在王府,两小哥儿是有能耐的,这是值得宽慰的地方。

吴氏身躯比男人要瘦小得多,偏生脚掌宽大,又对这山里路走的惯,眨眼功夫已经到了坡顶,在往着前边去,稍微下一点儿坡,再钻进去就是老林子了,当初各家各户选地方建屋儿,都选那宽阔近水的地方,就她吵着非得选这边,原因就在于此处了。

当初因为这个小心思,她的铁山哥还跟她闹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脾气,只觉着自己对不起村里人,可谁叫自己只是个妇人呢?而且就算如此,不也,不也......

吴氏下意识回首望了一言,身躯伏在低洼凹陷一些的地方。

不望还好一些,一望之下,一股子崩溃的情绪差点直接毁灭了她,那远处有人用竹竿子撑起来一串人头,有一个正好是对着她这边,她瞧见的分明,那是赵老六......

一股子欲哭泣欲哽咽的情绪被死命压在喉咙里,她连颤抖也不敢,自己的铁山哥教过她,逃命就逃命,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听,什么都不要看。

可是因为他不在边上,对于自己犯的错误,只能用理智去压制,弥补。

“吴婶娘!吴婶娘!”一个清澈稚嫩的声音传了来。

吴氏回首望山坡下面瞧着,一个穿着小破衣裳的孩子轻声叫唤着,这小娃儿氏老六的孩子,他有些无助,害怕,身体直发抖,脖子上也挂了几张烫烙饼子,攀爬的慢极了,一点儿也没有他平日里机巧的劲儿,有些想要回头望一眼,但许是家里人强命了不许,这才憋着泪珠儿,一点点爬着。

吴氏急着四肢都要冒烟去,看着远处还没有人影攒动,远处嘶喊的声音也没听歇,火急火燎窜了下去,直接把那孩子一捞,夹着便跑了。

“小跳蚤,你作死耶!你娘呢?”

“婶娘,我娘,我娘她叫我顺着这条路找你,不许我回头,她说要去找阿爹,说不要我了。”

“不许回头望,都说了不许回头望!快些,快些,跟着婶娘一起,快跑起来,婶娘没说听,就不许停。”

吴氏双手打着颤,但又勉强控制住了,一股子悲伤和羡慕的情绪在她胸腔汇聚,但又被两个娃儿的眼神给盖去了。

她也想要去找自己的铁山哥,哪怕死了之后头被串在一条竹竿上,可只要是在一起的,总归是幸福。

但,死何其轻易?

......山里路太难走了,以至于溅起灰尘叫眼睛红了 ,但泪水没有流下来,至少泪水没有。

她又有些挂念…挂念…对,挂念家里点了,还在笼罩里的红蜡烛,那红蜡烛当真是可惜了,兴许刚才带着,就好了。

因为山路太难走了,难走到她现在想要回家望一眼…不,必须得接着走。

手里把老六家的小跳蚤手抓紧了些,怀里自己家的娃儿也需要看顾紧贴,这是村里希望,都是男丁。

该死,自己这是想什么胡话呢!怎么就希望了,铁山哥那么有本事一男人,自己肯定能叫他见着了自己的娃儿。

她不知走了多久,越走着,心里就越沉冷。

因为后面逐渐又有悉悉索索的动静,以及火把那亮堂堂的光。

她鼻子很灵,而山间老林子里本是一片清雅之香,突兀出现血腥味道就会很明显。

而现在,身后逐渐传来的味道,已经说明了许多叫人愈想愈要堕入绝望的事情。

因此,吴氏步伐更加稳定了,她根据那本不该有的经验判断,血腥味虽近,但人却远着。

杀过鹿,宰过猪的她明白,这与死在面前的血肉有极大不同一点,里面少了一股子臊臭腥膻之味

而且,铁山哥臂膀上明显是刀口子砍开的痕迹,可以判断出,必然有刀兵。

而刀兵那种近在咫尺的铁锈味道也没闻见。

显然,这股子浓郁的血腥味是死的人畜多了,才传到了这边。

可既然后面有缀着人儿,说明定然也有往山林子里钻的人叫瞧见了,因此鲁莽的胡乱行进,与旁人撞上,说不得就要出麻烦。

人一多,就容易被人盯上。

被人盯上……

她思及此处,立刻转过背,停止了步伐,脸上充满坚定且温柔的神色“小跳蚤。”

“婶娘……”

吴氏麻溜的将所有能吃的,能用的东西拿了出来,往小娃儿身上一挂。

又将自己的小修文放在他怀里头,没有一丝一毫不舍。

小娃儿身子骨结实坚固的很,老六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两口子把这辈子能找到的所有好东西都塞进了他嘴里。

而自己孩子没那个好福气,没来得及张开,就遭了这么一回劫难。

“往山顶跑,跑完之后,月头儿往哪个方向沉下,你就往那个方向去,见到被树叶多的地方就往里面钻,有背山,看不见的小屋子,往里面藏,听明白了吗?”

“婶娘…你跟我阿娘一样…婶娘……”

吴氏笑了笑,把额头触在小跳蚤的额头上,然后轻吻了自己的孩儿一下。

“去,这回跑快些,记住,除了你厚熜兄长和斌哥儿,哪个吆喝都不许作声,记住,哪个吆喝都不能作声,不许回头。”

这句话讲完之后,吴氏一句留恋不舍的话语都没留下,打着横向,顺着石疙瘩开始饶了起来,每绕两步就猛烈的用身躯撞一下山里树木。

她非常小心的挑选着哪些自己身躯能够撞出动静的树木,每一次撞击都迸发出极大的力气,几步一撞,几步一撞,很快就消失在黑暗林阴之中,不见了身影。

被称呼为小跳蚤的男孩抹了抹将要滚到地上的泪珠串儿,非常用力的抱紧了一下怀中的修文,听话又懂事的记忆着婶娘以及阿娘的话语,不回头,也不敢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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